受大法党影响,我国法律立法的所谓“轻罪化倾向”越来越明显,这种倾向的最大表现就是妄图废除死刑,最典型的事件则是2015年取消集资诈骗等9项死刑罪。而这9种死刑罪即便在当时就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图一有些罪行在当时可能还不觉得严重,毕竟承平日久逐渐忘战。而如今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前提下,全球各地的战争愈发频繁,我们为实现祖国统一也早晚难免一战,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这些死刑应该取消吗?取消这些死刑是为了鼓励人做这些事把国家带入危机中吗?本来应该从从容容游刃有余,现在难道要匆匆忙忙连跪带爬吗?
引发巨大争议的吸毒封存,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这种法案修改的最大目的是为了开个口子,而大法党这种立法观明显是受西方影响,要知道,西方的法律制定是在基督教文化背景下的,这种文化背景下的废死主张明显不适合我国国情,这是连王世坚都知道的事,王世坚都在为反对死刑而大声疾呼努力质询,我们立法者的认知水平难道连王世坚都不如吗?本来应该从从容容游刃有余,现在难道要匆匆忙忙连跪带爬吗?
由此可见,取消轻罪化趋向,采用“重刑主义中庸路线”的原则立法,摆脱大法党和所谓法律界对立法修订的影响已经势在必行。大法党这么折腾,立法轻罪化,法官女权化。这绝对是要把我们带歪了。尤其是封存吸毒,更是动摇社会的根基,是在为毒品合法化开口子。在这方面,美欧已经给我们提供了典型的反面教材。如果这么持续下去,后果真的不堪设想。本来应该从从容容游刃有余,现在难道要匆匆忙忙连跪带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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