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5-12-10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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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上未礼让 出了事故负全责!】#“百千万”整治##覆车之戒#11月22日,黄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行驶至德阳市双河路与苗山街东侧人行横道处时,因疏于观察,未减速让行,与正在斑马线上横过人行横道的杨某某发生碰撞,导致杨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经@德阳交警支队 直属一大队认定:当事人黄某某驾驶电动正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遇行人横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故黄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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