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章鱼 25-12-10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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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破明朝有什么可悼的。

咱们就来看一条,丈夫死了妻子殉葬,这事儿竟然在明朝成了制度。

殉葬是一种古老而野蛮的葬礼制度,其实很早之前就已经在中原王朝被废除。孟子曾经引用过孔子的一句话叫「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在儒家看来,即使是用陶俑殉葬,都很不应该,更何况用活人。

可是殉葬制度,偏偏在明朝死灰复燃。据史料记载,洪武皇帝朱元璋去世时,一共有四十多个妃子和十几个宫女殉葬;永乐皇帝朱棣去世时,有三十多个妃子殉葬;洪熙皇帝在明代皇帝中是出了名的心眼好,可是他去世时,依然有五名妃子殉葬;后边的宣德皇帝,按照当时评价也是一位仁德之君,可他去世时,依然让十名妃子为他殉葬。

一直到了宣德皇帝的儿子正统皇帝,他临终时颁布诏书,不让妃子给自己殉葬。这种残酷制度才算被彻底废除。

可是整个明代,殉葬制度造成恶劣影响还在延续。受皇家影响,大家上行下效。一开始,是王爷去世,王妃也要殉葬,后来渐渐影响到民间,民众也开始效仿,丈夫去世,妻子以身相殉,竟然会成为当时的美谈,甚至官府有专门的表彰制度。

这种观念影响了后世的士大夫和百姓,形成畸形的道德标准。我们以前一直以为,这种畸形的标准来自于宋代的程朱理学。可是如果翻一翻历史,你会发现,宋代关于殉夫的记载非常少,直到明朝才成为一种邪风。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