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离职证明需员工提供新公司名#【#人社局回应开离职证明需新公司信息#:离职证明仅需写明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年限等核心信息】近日,有IP地址显示为上海的网友发帖称,其离职时公司提出“需提供新公司名称才出具离职证明”的要求。该网友晒出的离职证明照片显示,文件除包含员工身份信息、任职单位、任职时间等基础内容外,还印有类似水印的标注,明确“仅限某公司入职使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离职证明仅需写明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年限等核心信息,并无任何规定要求劳动者提供新公司名称。工作人员还强调,离职证明的使用方式是劳动者的个人权利,除离职证明外,劳动者还可要求用人单位打印退工证明,作为劳动关系终止的佐证。
12月10日,@经视直播 记者尝试与视频发布者取得联系,但是截至发稿时,对方暂未回应。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兴剑指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离职的员工出具离职证明,但法律中并未要求员工必须提供新任职单位信息。“该单位在离职证明上标注为仅供某单位使用的话,实际上是与相关的劳动法的规定是相违背的,是违背法律精神的,也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此外,律师还提醒,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遇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可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的各种违法行为予以相应的查处。@经视直播 http://t.cn/AXy3zKA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