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飞说法 25-12-11 09:10

一个政府招商引资所引发的普通股权转让纠纷,却被人为编造为“内外勾结”型合同诈骗犯罪,案件延宕六年,悬而未决,曾在诸暨市法院上演判决书一百多处低级错误的闹剧,被浙江省高院指定到温州苍南县法院管辖以后,陷入更为疯狂的程序违法,对能够查明言词证据形成过程的讯问录音录像严防死守,以各种理由限制查阅;在庭审中不断制造本不该出现的程序争议(比如,承认被害人资格,却以其发表的意见是在为被告人辩护为由剥夺其出庭的权利。比如认为法律规定笔录只能向被告人宣读为由拒绝被告人想看一下笔录内容的要求。比如以法官有权分配发言时间为由,不合理地限定统一发言时间,导致很多被告人、辩护人都没有来得及发表完毕意见,就被剥夺了发言权,导致庭审中冲突不断,等等等等。这样的问题在庭审中比比皆是),拖延庭审时间,导致重审一审开庭73天、庭前会议19天、共计92天审理,却审了个“寂寞”,根本没有解决任何实质问题,也没想去解决实质问题,最后判决仅选取一部分明显存在问题的、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对被告人定罪,对大量甚至更多在卷的能够反映案件基本面、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据,却选择了视而不见。现到了重审二审,温州中院以占长斌、王浩泽、徐凌芳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继续阻碍律师查阅对案件事实查明非常关键的录音录像;对辩护人申请调取证据不理不睬,不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答复;对身患严重疾病、已经血透几个月的何华芳不取保候审、不启动疾病鉴定,也拒绝按照法律规定对不同意取保书面说明理由。承办法官占长斌(温州中院刑二庭副庭长)在与律师交流中,不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反复打断律师说话,自负、刚愎自用,根本不是一个依法、认真负责办案的态度。自己不依法办案,却反倒在辩护律师刚递交委托手续就要求律师限期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并注明“逾期视为不提交书面辩护律师”,试问,前置的查阅讯问录音录像、排除非法证据、调取证据、开庭等重要问题不解决,如何就强人所难地要求律师必须提交书面辩护意见?这种做法和态度就不是依法公正办理案件的正确做法和态度。http://t.cn/AXyd6amo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