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ven_shi 25-12-11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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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男子毒死9条宠物狗一审宣判#这个案件还是要给大家做个介绍。这个案子拖了三年多,延期审理了9次。大家一看这个过程就知道这个案子肯定不一般。而具体的案情就很简单了,就是一个60多岁的老人看小区里的狗不爽,就拿老鼠药投喂狗,导致9条狗死亡,接着狗主报案把这个老人抓了。

这个案子有简单和复杂两种解读方案。简单方案就是他投放的物质对人体有害,又在公众场合,最后虽然没有导致人出问题,但是死亡了9条狗,属于损害了他人的财产。用“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就行。

可真那么简单,这类案件就不会延期审理9次还拖了3年多了。

难点在案例的对比。

我们国家很多地方都有严重的人狗矛盾,并且法律规定和执行都跟不上。这里面有报导的,规模最大的案子发生在2018年的大连。当时是上百条宠物狗一次性杯毒杀,案子也没有后续。说找不到投放者肯定是假的,问题是找到了怎么定罪呢?

没办法定罪。

原因除去类似药物往往对人体无害之外,最关键点的点是给狗做尸检没办法测出死因。也就是说,类似案件的结果往往是一次性死亡上百条狗,但是由于缺乏技术手段,所以无法将狗的死因和行为人投放药物形成直接的联系。

所以各地都有这样的案子,但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案例一对比,就会陷入争议。你会发现这种老年人的投药和年轻人的,目的行为方式都一样,都是毒狗。不同的只是使用的药物。定罪的原因,是这个老年人使用的药物可能对人有害,比如说可能被小孩误食。

但是从定罪结果来讲,是因为他毒了狗。

当时有位专家就提了他的意见。也是做对比。同样的东西,比如火腿肠加老鼠药,投在农村,为了毒老鼠,一般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出现极低概率的比如小孩误食,是不可能判刑的。比如相关案例最后毒死了牛,结果一般是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罚。投在城市区域,为了毒狗,也没有出现极低概率的小孩误食,是不是要判刑?

一对比,就会出问题,引发争议。所以想把问题讲明白就变得很难了。拖了3年多,延期审理9次,大家也肯定能理解了。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