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岁父亲替亡子还债18万##律师说法# 这钱到底是邻居亲友借给亡子的,还是借给这个父亲的?这两者性质是不一样的。
#热点解读# 看新闻介绍说杨长法的独生子2018年突发脑干出血成为植物人,三年后不幸离世,留下18万元债务,这些钱是亲友邻居为治疗筹借的。尽管债主们主动表示“不用还了”,但杨长法坚持承担,认为“必须偿还他人善意”。
如果钱是借给儿子的,债务人是儿子,法律上既没有父债子还也没有子债父还的规定,只有继承人应该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还债责任的规定,如果没有遗产,则有权不还债务,继承自愿偿还的,那就是高风亮节了。
如果钱是借给父亲的,尽管是用于给儿子治病的,债务人仍是父亲,本身就有还款责任。当然,如果在债权人主动表示放弃的情况下,仍坚持还债,也算是人品非常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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