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支持反虐待动物法尽快立法。
这是我多年前救助的一只猫,尾巴被人砍断;
发现时断尾白骨都露在外面,痛得走时后半身哆嗦,非常抵触人,根本不能接近。
我朋友花了一段时间反复尝试靠近它,最终大家一起把它抓住送到了宠物医院;
到医院发现它受的伤远不止如此,身上有被殴打痕迹,牙都掉了一半。
到医院前还有人猜测可能是意外断尾的并非人为主观,看到一身伤都落泪了。
我不想说救助这只猫我花了多少钱尽了多少努力,
我想说的是这猫没有今天新闻里提到的赔偿时参考“宠物血统证书”,更别说达不到“财产被侵害标准”了,
它谁的都不是,那就可以被肆意凌辱和虐待吗?
这是一条命!
因为它无主又平凡,就他妈的可以让施虐者逍遥法外、做了白做吗?
这只披着人皮的畜生可能至今在北京劲松社区附近生活,平时道貌岸然,
也许是个衣着光鲜的职员,也许是个高等学府的学生,总之知人知面不知心,与这种人未来交友甚至组成家庭,不觉得可怕吗。
说下它的结局:
最开始我收养了它,但它无法与其他人和猫相处,应激非常剧烈,一碰就发抖,
路过它身边、在无处躲藏的情况下它马上护头、把头深深埋入墙角;
抓咬伤了我先生和家原有猫之后(确实不是它有意的,而是它已经无法信任和接受任何人和猫的好意),小动物救助的朋友把它送到了一处更好的地方。
它的新家有一对中年夫妻,无其它宠物,住北京郊区,房子很大,它能自己有个独立房间,
这点是最终让我出让它的原因。
但有次女主人进来打扫、换水,它就以为要怎样,要从窗子跳下去,结果被玻璃弹回来重重摔下,又受伤了;
这家也没有放弃它,虽然享受不到养猫的乐趣,但想到它曾经遭受的折磨,愿意养它终老。
不过有一天它还是逃走了,曾经的经历让它骨子里就很抵触和惧怕人类。
这个小区有山,男女主人去找过它,远远见到过它,也不再强行把它收回来,而是搭了猫窝,每天送粮和水,就这样过了两年,再也见不到它了。
也许这只猫已经不在了,但伤害它的人至今还在潇洒的活着,
它是逃出来的那只,我不信该人型畜只做了一次;
万一有一天这个畜生心情不好了、出现了人际关系矛盾、想要报复谁,会不会用对待它的手段用在人身上?
如不立法,也是纵容变态的人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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