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赵超慧检察官等出庭检察官的实名控告
尊敬的安阳市人民检察院鲁志凌检察长: @安阳检察
我是北京华象律师事务所的刘校逢律师,2025年12月9日、10日、11日,我在文峰区人民法院开庭期间,依照法定诉讼程序对被告人发问、质证环节正常发言时,在审判长没有打断我发言的情况下,出庭支持公诉的赵超慧检察官以及其他检察官每天均多次打断发言,该行为不仅侵犯了律师依法享有的执业权利,而且扰乱了法庭秩序,造成庭审多次中断,无法正常进行,严重影响了庭审效率。
此外,在我刚刚开始发表质证意见时,赵超慧检察官当庭打断辩护人发言说,我不想听辩护人在法庭上讲课。我认为赵超慧检察官的言论十分欠妥。我是在审判长的许可下依法对控方出示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目的发表质证意见,赵超慧检察官依据什么说我在讲课呢?!其当庭说我在讲课的目的是什么呢?!依据是什么呢?!
依据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31条之规定,律师按照法庭程序进行的发言,除非具有法定情形,否则不得打断。即使需要打断,也应该由审判长打断,公诉人无权打断。如果公诉人对辩护人发表的意见不认可,可以在辩护人完整发言后,依法进行答辩。
依据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42条、第43条之规定,我实名向贵单位依法控告,请贵单位依法纠正赵超慧检察官等出庭检察人员的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控告人。
感谢贵院对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
控告人:北京华象律师事务所刘校逢律师
联系电话:18511249379
2025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河南检察
发布于 河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