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量化交易违反《证券法》,应该加以限制,维护市场公平!
量化交易,违法的依据如下,我国证券法明文规定(第55条):
1.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
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
相互进行证券交易;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4.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
申报;
3亿散户,完全可以以此为依据,起诉量化机构和监管部门,知法犯法!#a股##全网热点共创计划#
发布于 湖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