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ven_shi
25-12-12 11:29 微博认证:V+优质创作者 2025微博年度新知博主 科技博主

今天热搜第一是#灌面汤杀妻案李某春死缓#这个非常残酷的杀妻案。和之前同样在河北审理的杀妻案不同,这个案子案犯被判了死缓。法官的理由是“亲属谅解”并且认为死者在事件中有过错。而另一个配套话题#女子被丈夫灌面汤呛死亲属拒签谅解书#讲的就是死者的家属拒绝签谅解书。最后核对说是死者和凶手的子女,签了谅解书。

关于这类案件,我想讲讲我之前写相关案例时,我的老师和我讲的东西。

他当时和我讲的一个概念,是普通读者,以及大学里面的学生,在涉及死刑相关的问题上,都会把这类案件解释成一个“应用题”。

有加重情节,也有减轻情节,到最后综合汇总成一个“科学推理”的答案。让大家觉得死刑在我国现阶段是法官像一个机器一样处理出来的结果。

但是绝对不是这样。因为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你就能总结出一个公式,根据加减法推导出结果了。

他教我的,是另外一套思路,就是要把法官当作“有权力的父母官”。死刑有两个边界。比如在我国,杀死一人,积极赔偿,获得受害者家属谅解可以免死是一个边界;杀死多人手段恶劣必须死刑是另一个边界。

那么在这两个边界当中,是否死刑,核心是取决于法官的个人价值观。

他可以判死刑,也可以判死缓。他在审查案例的时候有一个自己的标尺,往往是先有答案,再根据这个答案去选择加重减轻的情节,最后写出一份判决书。

法官是人,就会有自己的价值观。有些是坚定的废死派,能不判死刑就不判。你看见他的名字就知道结果;有些属于典型的重刑主义派,该死刑的肯定就会判死刑。但更多的,是绩效主义,就是上个班,看绩效考核的指标。这些指标有软有硬,也会影响他的判决。

这是我老师以前教我的东西,这些年经历下来感觉挺对的,也分享给大家做个参考。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