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回应村支书卖小米被投诉#
山东威海村支书冯玉宽模仿小米公司CEO雷军的营销风格推销农产品小米,被小米法务以“丑化高管形象”“侵犯名誉权”为由投诉下架视频,其“连小米二字都不让用”的悲情回应引发全网热议,核心聚焦商标权保护与民生诉求的平衡问题。小米法务投诉的核心并非禁止销售农产品小米,而是冯玉宽在视频中刻意复刻雷军的营销话术和发布会形式,使用相关话题关联,涉嫌贬损企业形象,而冯玉宽的回应刻意回避模仿行为,将争议引向“大企业打压民生”,形成认知错位。
从法律层面来看,小米虽在食品类注册“小米”商标,但法律明确允许农民正当使用这一农作物通用名称,类似过往企业持有通用名称商标却不禁止行业正常使用的案例已有先例。律师明确指出,单纯销售农产品小米并不构成侵权,但叠加对特定企业家形象的模仿及商业话术复刻,就可能触及名誉权侵害或不正当竞争的红线。事件发酵后,冯玉宽已清空账号视频和商品橱窗并改名,网友也向当地纪委举报其虚构被打压情况,小米客服则回应无权禁止他人售卖小米,并建议用差异化名称区分,却未正面回应模仿侵权争议。
舆论场上分歧明显,部分人质疑小米法务维权过度,认为助农场景应多些包容;也有观点认为,原视频存在虚构产品功能、出现争议画面等问题,恶意蹭流量的行为理应被规范。作为村支书,参与直播带货本需经过严格审批且坚守公益属性,严守相关纪律要求,不得借职务之便违规营利,这也是规范基层干部履职的基本要求。
此次事件折射出商业规则与乡土诉求的碰撞,其实双方并非没有共赢空间。多地农户已通过采用“金谷小米”“富硒小米”等差异化名称规避风险,企业也可探索与乡村振兴项目合作的模式而非简单对抗。助农营销需要创新,但必须坚守法律底线,企业维权也应把握尺度,唯有双方理性沟通、依规行事,才能既保护合法权益,又助力农产品顺畅销售,让乡村振兴之路走得更稳更实。
(视频来自@小皮卡纪录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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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