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聚餐1人留下拒买单店家发声#聚餐逃单风波:道义、法律与人性的三重拷问
1. 契约精神的集体缺失:10人聚餐后9人离场、仅剩者拒付1262元餐费,本质是对消费契约的漠视。聚餐作为共同消费行为,参与者默认需承担付款义务,“组局者买单”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借口,暴露部分人缺乏基本的责任担当。
2. 承诺效力的法律边界:张先生签字画押的承诺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其事后以“朋友未转钱”反悔,违背诚信原则。律师明确指出,承诺书已确立付款义务,内部债务纠纷不能对抗商家的合法追偿权。
3. 商家维权的正当路径:店家选择报警并准备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恶意逃单可能构成诈骗,商家通过留存监控、消费明细等证据维权,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合理捍卫。
4. 社交关系的现实考验:“塑料友情”在买单时刻现形,组局者失联、参与者推诿,让聚餐沦为人性试金石。人均126元的费用不算高昂,却测出了成年人社交中最基本的品行底线。
5. 公共舆论的价值导向:事件引发热议,反映公众对失信行为的零容忍。逃单看似小事,实则触碰公序良俗,舆论支持店家维权,传递出“诚信不可违、责任不可推”的社会共识。 http://t.cn/AXUhbNkJ
发布于 江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