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楼市传来重磅利好# 推出住房“以旧换新”】日前,山东推出住房“以旧换新”,提供三种换新模式:一是“卖旧换新”模式,明确支持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卖旧换新”业务,在约定时间内成功出售旧房的,按约定流程购买新房;未售出的,由机构开展兜底收购或退还意向金。二是“收旧换新”模式,提出政府主导、房企主导和其他主体主导三种实施路径,鼓励各类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二手房,可通过双方协商、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合理确定收购价格。三是“拆旧换新”模式,提出城镇老旧住房原拆原建更新模式,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前提下,允许补齐公共配套设施,新增建筑量不计容积率。 http://t.cn/AXUhutG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