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投毒致两犬死亡# 被判赔1.8万余元】2022年10月1日傍晚,上海市浦东新区某小区内,居民李某、侯某各自牵着自家的边境牧羊犬在便道散步。当晚,两条原本健康的狗狗突然呕吐、抽搐不止。虽然主人立即将它们送往宠物医院抢救,但两只狗还是在次日凌晨相继离世。
报警后,小区监控显示:当天18时左右,同小区住户彭某在69号楼道下的草地里,悄悄投放了颗粒状物品。警方的鉴定结果显示,两条狗的胃内容物、草地上残留的食物中,均检出了氟乙酸成分。据了解,氟乙酸类化合物常被用作剧毒鼠药,我国早已明令禁产禁用。
面对指控,彭某称自己并非故意针对特定宠物,而是因小区内常有犬只散养、不分时段吠叫并四处跑动,对其日常生活造成困扰。她表示,投放带毒食物初衷是“威慑”,没想到会导致狗狗死亡。但法院并未支持这一辩解理由。
2024年6月和2025年5月,李某、侯某分别将彭某诉至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索赔财产损失与精神损害抚慰金。最终,法院判决彭某赔偿李某11695元(含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赔偿侯某6510元(含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针对近期引发关注的多起宠物中毒案件,市人大代表、上海恒建律师事务所主任潘书鸿进行了深度解析。在近日引发关注的北京毒狗案件中,被告人投放的剧毒鸡脖可能被儿童捡拾、其他动物误食,存在扩大危害的风险;而浦东两案中,现有证据显示彭某的投毒行为主要针对小区内的狗,现有证据不能直接证明威胁到人的安全,因此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潘书鸿特别强调,氟乙酸类物质属于剧毒化学品,在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投放本身就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即使初衷是针对宠物,一旦发生儿童误食等情况,就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后果不堪设想。”(配图为资料图片)更多内容请查看原文>>http://t.cn/AXUwNLk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