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者之 25-12-13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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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个彩礼纠纷案,真是现实比电视剧还狗血。小两口按农村习俗办了婚礼、同居一年多,女方还怀过孕流产,分手后男方却要全额讨回30万彩礼。法院最终判女方返还40%,这个判决我觉得挺有道理。

因为彩礼本质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没领证男方确实有权主张返还。但法院没机械执法,而是酌情考虑了共同生活时间、女方身体付出等因素,这体现了司法的人性化平衡。其实类似案例最高法早有指引,未登记但共同生活,彩礼返还比例需综合考量。

这事儿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在传统习俗不能代替法律手续。感情再好,涉及大额钱财和长期关系,该领证得领证,该协议得协议。

否则一旦翻脸,曾经的付出都可能变成一笔“糊涂账”。婚姻不是过家家,理性一点,对彼此都更负责。#未领证女方流产后分手判返40%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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