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聚餐9人开溜店主称将起诉#10人共同聚餐消费1262元后,9人相继离开,仅剩一人面对账单。最终,该名留下者出具了一份书面承诺书,承诺次日支付餐费,但事后却反悔拒付,理由是“自己不该当冤大头”。
难道饭店来当冤大头吗。
根据《民法典》,10人共同参与聚餐,共同消费、与餐馆形成餐饮服务合同的法律关系。若未明确约定具体由谁负责支付餐费,则全体消费者应对餐费承担连带责任。餐馆有权选择向在场的任意一人主张全额付款。
书面承诺支付消费的款项,表达了签署人的真实意思,具有法律效力,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对签署人具有约束力。拒绝履行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
留下者支付后,若认为其他9人应分担费用,可另行向他们追偿。
不要想着吃霸王餐,诚信应是最基础的底色,谁请客是你们内部的事情,这10个人咋凑成一桌的-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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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