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子女未申报多发4年养老金#【法院提醒:#老人去世家属应1个月内办养老金停发#】近日,顺义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养老金返还案件。案件中,老人去世后子女未告知社保中心,致使其养老金持续发放4年。老人子女表示,只是不知道要办理手续,并没有消费取现。法院调解后,子女主动退还超发的养老保险待遇。
顺义区某村村民陈某已于2019年去世,而家属未及时向当地社保所反馈陈某死亡情况。2023年,北京市人社局通过全国人口数据库对比,发现陈某已于2019年12月去世,并发现其家属未反映陈某离世情况的事实,致使陈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至2023年4月,经核实超发养老保险待遇金额达三万四千余元。
经过法院审理调查,陈某继承人提供的银行流水显示,陈某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账户在陈某去世后并无消费及取现记录,故不存在其继承人故意骗取保险待遇的情形。
经过法院主持调解,陈某继承人愿意主动退还超发养老保险待遇。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方案,退还钱款已履行完毕。
顺义法院李遂法庭庭长李建提醒,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应在1个月内(各地时限略有差异)向原单位或社保机构报告,申报至社保经办机构,提供死亡证明等材料后,办理养老金停发手续。
如果家属或相关人员隐瞒参保人员死亡事实,或以虚增年龄、假冒身份、伪造档案材料等手段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面临的不仅是被起诉要求返还款项,还可能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记者 徐慧瑶 ) http://t.cn/AXUcnSK8 http://t.cn/AXUVzce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