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又担责,红灯闯不得!】#覆车之戒# 蒋某娟驾驶川Q3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353国道2455公里200米处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闯红灯)时,与黄某吉驾驶的川E61***号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蒋某娟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宜宾交警直属六大队依法认定:蒋某娟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闯红灯),负主要责任;黄某吉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时未观察通行,负次要责任。
#宜宾交警提醒#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每一次侥幸都是风险,每一次观望都是安全。路口通行请牢记:一慢二看三通过。#文明交通礼行天下#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四川交警 http://t.cn/AXUV7VU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