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 25-12-15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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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芭起诉状称鞠婧祎合约至2033年

近日,法院公开一审裁定书内容显示,原告丝芭集团认为2013年8月16日,丝芭集团与第三人鞠婧祎签订专属艺人合约,又于2018年9月10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其是鞠婧祎唯一独家经纪公司,同时,独家拥有鞠婧祎姓名、肖像、形象及声音等专有使用权。丝芭集团对鞠婧祎的独家经纪权属期限为2013年8月16日至203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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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