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视障老人求助被疑拐卖引热议##律师称疑盲老太拐卖发帖者道歉仍有责# 】近日,长沙一名视障老奶奶因求助引发网友误解,被怀疑拐卖女性,引发网友热议。事后,发帖女生公开发文致歉,坦言自身并非恶意中伤,并就该事件给老人造成的伤害表达歉意。@三湘都市报 记者就此事件采访了法律界人士,律师明确表示,涉事女生的道歉行为具有相应积极意义,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全部责任,若老人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权利,涉事方仍需依法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分析认为,在该事件中,发帖网友将主观怀疑当作客观事实,并在网络社交平台进行发布,该行为给老太太的名誉造成了不良影响,已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
“网络社交平台具有公共空间属性,用户发布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极易在短时间内实现快速传播。”刘明介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有权在网络上发表言论,行使批评、评论和社会监督的合法权利,此类正当表达行为不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但如果行为人背离事实真相,通过捏造信息、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则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相应法律责任。
本事件中,即便涉事女生已向老人致歉,老太太依然有权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依法要求涉事方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责任,同时也有权要求相关网络社交平台删除涉事相关视频。
“涉事女子事后主动道歉,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其行为造成的负面影响,但无法完全抵销该行为给老人带来的损害。”刘明说,侵权方主动致歉与拒不认错的态度,会对案件处理结果产生不同影响。若老太太提起诉讼,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会结合被告的过错程度、事后补救态度等情节酌情作出裁判。
刘明提醒广大民众,若遭遇污蔑、网络暴力等侵权行为,应第一时间通过录屏、截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及时报警,同时可要求相关网络平台删除涉事图文或视频内容。此外,若发现疑似违法犯罪行为,公众切勿充当“网络判官”随意发布主观评判,应直接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借助网络平台行使监督权利、维护自身权益时,必须严守法律红线与道德底线,确保言论表达始终在合理合法的边界内。”(全媒体记者 虢灿 杨昱) http://t.cn/AXUVl46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