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个实务注意点,用人单位如果要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如何写(劳动者可以反向查看,最后有写给劳动者的建议:
1.标题
明确标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避免使用“辞退通知”“终止通知”等模糊表述,确保标题与解除行为性质相符。
2.接收对象
写明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工号等唯一性信息,确保送达对象准确无误。但是注意注意的是,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医疗期内劳动者,工伤停工留薪期劳动者等属于法定特殊保护群体,其解除限制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得由用人单位单方“注明不属于保护范围”规避。若劳动者实际处于特殊保护期,该表述不仅无效,还可能被认定为“恶意规避法律”,加重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责任。但不代表这些群体不可以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表述为经核查,本次解除不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特殊群体保护的规定(若劳动者属于特殊群体,需另行说明解除的法定例外情形及依据,如‘该劳动者虽处于医疗期,但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情形,符合解除例外’)”。
3.合同信息
说明劳动合同订立日期、期限、合同名称等,或明确事实劳动关系的用工方式、起始时间,使解除对象具体化。
4.解除理由及法律依据(这一部分务必明确,到底是依据法律还是公司制度,员工手册等,哪一条,哪些事项符合)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第41条列明解除理由,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变化”等。
具体引用法律条文及公司规章制度条款,避免笼统表述(如“违反公司规定”),需明确对应的具体行为和条款内容。
题外话,只是光有解除通知列明依据还不够,还需要相应的事实证据。比如考勤记录、规章制度公示签字页、考核通知书(劳动者签字/送达记录)等。比如不具备胜任工作的能力,前置需要有已履行调岗/培训程序(附调岗通知书及送达记录、培训签到表),经考核仍不胜任工作”。当然本文只是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些是实践里另外要做的。
5.解除时间
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日期,可写“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生效”或结合送达方式确定具体时间,避免歧义。
6.待遇结算
说明工资结算至何日、金额及支付方式。
这一段内容,有些用人单位怕劳动者想到这些,有可能不写,不过不写也不影响效力:明确是否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加班费以及未休年休假工资等,注明计算依据。说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截止时间,提示劳动者衔接事宜。
7.工作交接
要求劳动者在指定期限内完成工作交接,列明需移交的资料、物品或事项(最好做个交接清单),并说明不办理交接的法律责任。对一些比较重要的岗位,尤其是财务,需要把相关法律责任列明,交接要求也要说得更详细一点,“若逾期未完成交接,导致公司产生经济损失(如客户流失、资料丢失、项目延误等),我司将追究你赔偿责任。”
同时,承诺出具离职证明。
8.竞业限制及其他条款
若劳动者签订有竞业限制协议,明确是否启动该条款及经济补偿支付方式;对于有期权等特殊权益的劳动者,注明相关条款的效力和执行方式。
9.送达与签收
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并保留签收回执、邮寄记录等送达证据。不过一些劳动者可能不接受,所以单位最好也约定一下替代送达方式。
10.其他
若为多页通知,加盖骑缝章;单页通知可在正文下方注明“以下无正文”,防止内容被篡改。
落款
写明用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并注明通知发出日期,确保与劳动合同签署主体一致。
同样,作为劳动者,你也是从上述这些要点反向核查用人单位的劳动解除合同,从而为自己维权。形式上,比如主体与签章是否合法以及送达与签收是否合规等。主要还是核查实体要件,最重要一点就看解除理由是否有具体事实支撑。比如,用人单位以“违反公司规定”“不胜任工作”等笼统表述解除,你就主张它没有,用人单位需要举证。还有一些要看程序,比如以“不胜任工作”解除,需先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经考核仍不胜任后才能解除。如试用期解除,需向你说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具体理由,不能无理由辞退。如经济性裁员,需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将裁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实施;
不同解除情形对应不同法条,用人单位法条适用是否正确,或者用的是规章制度,那么劳动者就有的搞了,可以看制定程序是否合法: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民主程序);是否已公示/告知你:需有你签字确认的《规章制度学习记录》、公司内网公示截图、邮件送达记录等;内容是否违法:规章制度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迟到1次即辞退”“产假期间降薪”均无效),且标准合理(如“连续旷工15天”可认定为严重违纪,但“旷工1天即辞退”可能被认定为不合理)。
你还要看看你是否属于被特殊保护的员工,比如女职工的三期,你因单位获得职业病等。
最后就是核查各项待遇,工资、加班、社保公积金、代通知金还有经济补偿还是赔偿,是否有竞业限制,如何支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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