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强说9090 25-12-16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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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岁上海女子突然发病离世,父母早逝、未婚无子女,远房亲戚想用遗产为她买墓地遇到麻烦事#独居女子离世遗产归公买墓地需审定##热点解读#
上海电视台的报道,蒋女士今年46岁,在上海虹口独自生活,蒋女士今年10月突发脑溢血,身边没有父母、没有伴侣、更没有子女,唯一能联系上的,是一年只见一次面、关系远到快说不清的表弟吴先生。当时蒋女士头晕到没法行动,还是同事上门发现后紧急送医,手术需要家属签字,她才想起了这位远房表弟。吴先生第一时间赶到医院,还和公司一起垫付了3万医药费。本以为治疗能慢慢好转,可12月14号,转去康复医院的蒋女士病情突然恶化,哪怕吴先生又垫付1万加急会诊费,还是没能留住她。可谁能想到,人走了,身后事却成了难题。蒋女士没有任何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律,她的遗产要被民政部门接收。吴先生和她生前好友看着这笔钱,只想着一件事:用她自己的钱,办一场体面的追思会,买一块小小的墓地,让她不至于无依无靠。但这个看似合情合理的想法,却卡壳了。吴先生特别无奈:“她的钱用在她身上,难道不合理吗?买个墓地,总有必要吧?”其实不只是他想不通,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会觉得费解——自己的遗产,为什么连自己的身后事都没法保障?
这件事情,律师也说了,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明确标准:什么样的追思会、多少金额的墓地支出,能被遗产管理人认可,从逝者自己的遗产里扣除,目前还是一片空白。上海虹口区民政部门也明确了,像蒋女士这样孑然一身的情况,还是第一次遇到。远房表弟吴先生想承办丧事,可以提书面申请,但墓地支出得在“合理范围”,后续维护费也得他自己承担。而这个“合理范围”,必须等法院审理后才能确定,现在民政部门已经联合司法、法院在研究临时指引,推动解决问题。其实蒋女士的故事,戳中了很多独居人士的隐忧。父母早逝、未婚无子女,她拼尽全力在城市生活,可身后连一块安息的地方,都要经历这样的波折。希望这件事能尽快有个圆满结果,也希望未来能有更完善的规则,让每一个独自前行的人,都能被世界温柔以待,身后也能拥有一份应有的体面。 http://t.cn/AXUJvQ4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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