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多尔衮致史可法书》看大清宣传之高明
陈琳《为袁绍讨曹操檄》、骆宾王《为徐敬业讨武曌檄》读来酣畅淋漓,但对两位作者来说,下笔不难,因为袁绍、徐敬业有讨贼勤王的大义名分,曹操、武曌劣迹斑斑。
相比之下,李雯接到的活儿就极难下笔。占领北京的大清摄政王多尔衮让他代笔,写信劝降在南方的大明兵部尚书史可法。
这封信难在哪儿呢?北京是大明的首都,大清鸠占鹊巢,语言、衣冠迥异。崇祯帝虽然殉国,但其堂兄福王在南京继承大统(即弘光帝),名正言顺。劝降理不直气不壮,如果只是诱以高官厚禄,就庸俗了。
李雯不愧是大笔杆子,出手不凡,占领了道义至高点:“国家之抚定燕京,乃得之于闯贼,非取之于明朝也。”
李雯的逻辑是:崇祯帝殉国,标志着大明已灭亡;大明是亡于李自成的,而大清是帮大明复仇雪耻的;现在大清才是正统政权,弘光帝是伪皇帝;弘光帝必须取消帝号,否则便是篡逆;史可法必须投降,否则便是忘恩负义。
其实,首都被占,皇帝殉国,并不意味着政权灭亡。崇祯帝确实是李自成逼死的,但是大明的支柱——精锐的边军大部分是被大清(后金)歼灭的;崇祯帝的太子及其他皇子或死或失踪,福王在血缘上最亲,继位合乎大明礼法。
李雯有几段笔法极巧妙。
“比闻道路纷纷,多谓金陵有自立者。夫君父之仇,不共戴天。春秋之义,有贼不讨,则故君不得书葬,新君不得书即位,所以防乱臣贼子,法至严也。”
责以春秋大义,不容辩驳。南方君臣远隔千里,讨贼不力,必须认错、感恩。写“金陵”而不写“南京”,也是贬低。
“闯贼李自成称兵犯阙,荼毒君亲。中国臣民,不闻加遗一矢。平西王吴三桂介在东陲,独效包胥之哭。朝廷感其忠义,念累世之夙好,弃近日之小嫌,爰整貔貅,驱除枭獍。入京之日,首崇怀宗帝后谥号,卜葬山陵,悉如典礼;亲郡王将军以下一仍故封,不加改削;勋戚文武诸臣,咸在朝列,恩礼有加。”
这句“念累世之夙好,弃近日之小嫌”挺幽默的:在此之前,清(金)军多次入关扫荡华北,烧杀抢掠,甚至杀了几位大明藩王,这怎么是“小嫌”呢?
称崇祯帝为“怀宗”,感觉也是阴阳,毕竟崇祯帝吊死在大槐树上。
对大明宗室,大清名义上优待,实际上斩草除根。手法也很高明:你说你是大明宗室,我说你是假冒。那我杀你,就不是杀大明宗室。
这封信表面上是写给史可法的,实际上是写给已投降、未投降的明臣的,降低其背主求荣的负罪感。
必须说,这封信很高明,甚至影响了后来者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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