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
25-12-16 18:41 微博认证:中国新闻周刊官方微博

#公司为降本增效将灭火器真假混卖#【#6800具伪劣灭火器流入市场4人被判刑#】 上海某家居商场进行消防演练时物业保安按压干粉灭火器手柄却没有干粉喷出,灭火器的“哑火”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保安迅速将异常情况汇报给商场物业经理。经理越想越后怕,“如果真发生火灾,这后果不堪设想。”他立即将同批次灭火器清点出来,最后共清点出同一批次的灭火器800余具。

2024年1月,商场经理等人到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某派出所报案。民警调查发现上述800余具灭火器全部来自上海市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2005年在上海注册成立,专门从事灭火器的生产、销售业务,干粉灭火器是该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这家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江景,他负责公司经营和销售灭火器业务。另三位股东,刘建辰是公司生产车间的厂长,负责组织生产,庞俊力、蔡时易协助管理生产和保障后勤。
多年来,该公司销售灭火器的业绩不理想。3年前,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江景在会上提出,降低生产成本以增加效益。江景认为大部分灭火器经常处于“备而不用”状态,就是为了应付消防检查的“摆设”。他计划通过鱼目混珠的手段,将合格灭火器和不合格灭火器真假混卖,从而获取更多利润。2021年至2023年,涉案公司累计生产销售伪劣干粉灭火器6800余具,涉案金额24万余元。灭火实验中,使用涉案的伪劣灭火器尝试喷灭铁桶中的火焰。“砰”的一声,火焰瞬间升腾变大。实验再次证明,伪劣灭火器不仅不能有效灭火,还有可能会助燃火势。

2025年6月4日,闵行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此案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月25日,闵行区法院以被告单位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江景等4人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二年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案企业及江景等4人被要求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召回已销售的6800具不合格灭火器,承担24万元的赔偿责任及灭火器检测费用4.1万元。(方圆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