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案子,简直太离谱了。
综合相关报道来看,将正常骑行女子撞死的大狗,是有主人的。
此前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方的要价太高,他承担不起。
可既然承担不起,为什么不把大狗拴住呢?
根据最新报道,狗主人已经被立案,罪名或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但我觉得,他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赔偿也要给。
放任狗乱窜把人撞死,又让死者丈夫在奔劳中突发脑溢血。
仅是几年牢狱生活,远远不够。
率兽食人,必须予以严惩。
不严厉惩戒,不足以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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