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检察 25-12-17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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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了!双方违法酿事故......[顶][顶]】#违法案例曝光##文明交通礼行天下# 11月06日,刘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蓬溪县赤城镇普安大道煜坤加油站外左转弯时,与对向直行由杨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杨某受伤,两车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认定:刘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是造成事故主要原因,负事故主要责任; 杨某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是造成此事故次要原因,负事故次要责任。http://t.cn/AXyslw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