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闻社区 25-12-17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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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枪40米开外直接爆头?澳大利亚大规模枪击案,枪手和警察用的是什么枪?】@军武次位面:由于本次枪击案的枪手主要针对犹太裔平民,几乎没有对其他围观群众开枪射击,不少平民居然拿起手机在旁边现场拍摄。因此很快枪手使用的枪械型号就被确定了。

其中一名枪手使用的是意大利伯莱塔公司生产的栓动步枪——BRX-1步枪,这是一种弹匣供弹的直拉式枪机栓动步枪,能发射全威力步枪弹。枪手在枪上安装了一个红点瞄准镜。按照新南威尔士州的枪支管理法,这种枪械属于B类枪支。

另一名枪手使用的同样是伯莱塔公司的产品——斯托格M3000霰弹枪。之前有的军事博主通过外形判断,认为这是一支斯托格M3000半自动霰弹枪。但通过现场视频,结合澳大利亚的枪支管理模式,军武菌可以确认这是一支斯托格M3000直拉式霰弹枪。

由于澳大利亚对半自动和泵动霰弹枪的管理更加严格,平民通常只能持有单管、双管折开式霰弹枪、栓动霰弹枪、弹容量在5发以下的杠杆连发霰弹枪。前两者属于A类枪支,后者属于B类枪支。而且栓动霰弹枪在市面上凤毛麟角,几乎是买不到的。

但在澳大利亚,直拉式枪械被视为栓动枪械,因此只要取消半自动霰弹枪的连发组件,改成手动拉栓上膛,就能把一支严格管制的C或D类半自动霰弹枪改装成A类的栓动霰弹枪。而且,或许是栓动霰弹枪太过稀少了,澳大利亚很多地区的法律都只限制杠杆连发、泵动和半自动霰弹枪的弹容量,对栓动霰弹枪的弹容量没有任何限制。

因此,澳大利亚枪械市场上出现了好几种基于半自动霰弹枪改造而来,弹容量达到10发左右,但却被视为管制最宽松的A类枪支的直拉式霰弹枪,和双管猎枪是一个级别,成了一种“钻法律空子”的武器。

根据新南威尔士州警方发言人的说法,其中一名枪手已经拥有枪械许可达10年之久,合法持有6支枪械。看起来这两支枪很可能都是合法购买的。在新闻发布会上,新南威尔士州警方还表示可能要修改枪支管理法,军武菌估计这种“钻空子”的大容量直拉式霰弹枪很快就要被严管了。http://t.cn/AXUXZjz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