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市中山区法院(2025)辽0202民初3678号案件超审限未依法判决的情况反映
关于大连市中山区法院[(2025)辽02民初3678]案件超审限未依法判决的情况反映,2205年5月28日开庭审理晓,姜姗姗法官当庭明确表示对司岩当庭承认过60天时效的司岩2020年1月以假夫妻骗已离婚死者刘斌14万社保其中社保帐户余额四万六千元,第一步先笔记鉴定,如果不是刘斌字体司岩没资格,如果是刘斌字体第二步看遗赠60天时效,现在笔记鉴字早已下来很长时间,姜姗姗法官迟迟不下判决,姜法官在庭审中明确说如果鉴定是刘斌字迹第二步看遗赠60天时效,司岩当庭承认2022年3月在人社局鉴字是她鉴的字,承认2020年1月司岩以假夫妻领钱错误,在这天司岩后补刘斌2013年12月10日遗赠(2010年6月30日司岩刘斌离婚),2025年5月28日开庭审理现已超6个月姜姗姗法官却迟迟不下判决。
致: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室
我们就大连市中山区法院受理的(2025)辽0202民初3678号案件超审限未依法判决事宜进行反映,恳请贵单位依法监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
一、案件基本事实
1案件核心背景
被继承人刘斌于2019年11月25日死亡。案外人司岩与刘斌已于2010年6月30日离婚,却于2020年1月持2007年户口本,以夫妻名义签署承诺书(承诺如非夫妻愿承担诈骗法律后果),骗取刘斌社保账户余额共计14万元(含个人账户余额4.6万元)。
2022年3月,大连市人社局社保部门核查确认司岩骗保事实,司岩亦承认以夫妻名义领取社保余额的行为错误。后司岩提交一份落款时间为2013年12月10日的《遗赠协议》,主张刘斌将社保余额遗赠给其本人,并称该款项系其为刘斌垫付。
2. 庭审关键争议与查明事实
(1)遗赠时效已届满:根据《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刘斌2019年11月25日死亡,司岩直至2022年3月社保部门核查时才提交《遗赠协议》,远超六十日时效,应视为放弃受遗赠。
(2)垫付事实不成立:庭审中司岩提交的银行流水显示,其主张的“垫付资金”均来源于刘斌当日低保账户支取的1600元,并非司岩自有资金,垫付主张无事实依据。
(3)鉴定结论与争议无关:经法院委托鉴定,案涉《遗赠协议》落款签字确为刘斌本人所签,但该鉴定结论不影响“遗赠超时效”的核心定性。庭审中承办法官姜姗姗明确“第一步鉴定笔迹,第二步审查时效”,现笔迹鉴定已完成,时效问题事实清晰、法律适用明确。
(4)关联案件情况: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就案外人王翠娥与刘斌、司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作出生效判决,判令从刘斌社保个人账户余额4.6万元中扣划2万元偿还王翠娥,该判决已进入执行阶段,司岩领律师向法院恶意提出执行异议,阻碍案件进展。
二、案件审理现状及超审限问题
本案于2025年5月28日开庭审理,笔迹鉴定结论已出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立案之日起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需依法报批。截至本材料提交之日,本案审理期限已远超法定期限,且核心争议事实已全部查清、法律适用无任何模糊空间,承办法官却迟迟未作出判决,严重损害反映人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王翠娥老人年届八十,身患重病奄奄一息,十八年追讨欠款历经艰辛,沙河口区法院的生效判决本是其最后的希望。司岩的虚假诉讼与法院的超期未判,正在耗尽老人最后的生命与希望。若法院纵容司岩的违法行径,让其非法占有社保余额,老人必将含冤离世。法律的刚性底线不应被模糊,司法公正不应迟到,更不应缺席。 http://t.cn/AXUouB72 http://t.cn/AXUo3T1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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