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鞠婧祎工作室联合律师发布声明,指控前经纪公司丝芭传媒伪造合约、恶意诉讼,并强调双方经纪合约已于2024年6月15日依法解除。丝芭传媒发布说明,并公布鞠婧祎相关待遇和收入。在#鞠婧祎称已与丝芭传媒解约# 事件中,合约与补充协议是否有效?税务合规与收入真实性是否有待商榷?协议签名与举证规则怎样影响案件走向?@微博法律 持续跟进,一文汇总优质法律内容>>#律师说法#
[浪]【媒体报道】
@大河报:鞠婧祎与丝芭传媒解约纠纷引发关注,娱乐法律师认为强制续约模式无意义,核心是公司服务能力未匹配艺人成长。http://t.cn/AXUK5IAy
[浪]【双方代理律师发声】
@杨曙光律师:自2024年6月15日委托人行使权利解除《艺人合约》之日起,丝芭文化无权再行安排委托人的任何演艺事务,亦不再享有《艺人合约》约定的相关权利。http://t.cn/AXUit5vk
@詹德强律师:本所律师再次说明,艺人单方面发出《解约函》达不到单方解除合约的效力,无论是行业内还是专业的法律从业者,都对此有基本的共识,对法律责任和后果的阐述不能断章取义,更不能以“自嗨式”言论误导他人,甚至误导他人操纵舆论对委托人进行“网暴”。http://t.cn/AXUoXGeJ
[浪]【律师解读合同根本效力】
@财红宝呀:按原经纪合同内容,合作已到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http://t.cn/AXUK5IAU
@陈小兜律师:关于补充协议是否客观存在,就看经纪公司能不能拿出命名为补充协议的文件、文件上有艺人的签名。http://t.cn/AXUK5IAL
@大脸猫律律:合同怎么签的,签的时候没改,那就对双方都生效。能做的,就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把条款确认清楚。所有事后反悔、抵制都是无用功。http://t.cn/AXUK5IA4
@娱乐法李振武:如果首次合约已经如约到期,在对续约并没有任何明文约定的情况下,通过各种方式,让艺人“不得不”签下续约合同,这样的模式并不会长久。http://t.cn/AXUK5IAc
[浪]【律师解读税务合规问题】
@法海小俞:哪怕鉴定结果指向伪造,还需结合原合同期限、履行情况等证据形成完整链条,才能最终认定合同效力。http://t.cn/AXUK5IAf
@北京律师娇姐:近些年比较敏感的税务问题,公司和艺人都存在偷税漏税的风险,事实有没有偷税漏税,互相是否会检举对方,暂时还没有看到迹象。http://t.cn/AXUK5IAS
@史波律师:即便签名真实,原合同已因违约终止,补充协议也可能失去依附基础。http://t.cn/AXUK5IA5
@姜桢祥律师:若该协议真伪存疑,公司主张的长期合约效力将面临根本性质疑。http://t.cn/AXUK5IAa
@Legal诗睿:丝芭传媒曾声称2018年签署补充协议将合约延至2033年,并出示单方委托鉴定报告称签名真实。http://t.cn/AXUK5IAo
[浪]【律师解读签名鉴定与举证】
@我是律师的朋友:若鉴定为伪造,则协议无效,原合同条款(包括经纪分成与期限)可能继续适用。http://t.cn/AXUK5IAt
@薄荷奶律:在民事活动中,签订合同时务必核对关键条款,确保签名真实自愿,避免后续因意思表示瑕疵引发效力争议。http://t.cn/AXUK5IAG
@马俊哲律师:签名真实性鉴定与举证责任分配影响案件走向。http://t.cn/AXUK5IAb
@眠-LC:我认为,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丝芭传媒作为主张补充协议成立的一方,应承担举证责任。其单方委托出具的鉴定报告,未获对方承认,难以直接作为依据。http://t.cn/AXUK5I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