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成年轻女子谋财工具#,#年轻女子谎称给老人生儿子骗160万#】以为自己老来得子,没想到竟落入陷阱。八旬老人的暮年信任,却成了30多岁女子谋财的工具!直至老人弥留、家属报警,骗局才破……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这起案件的判决书,引发关注。
福建女子林某,初中文化,2019年,时年32岁的她在上海工作期间,认识了上海七旬老人石某,之后双方发展为男女关系。
2020年,林某离开上海返回福建,并很快在福建福安结婚生子。然而,她从当年8月起至2023年,虚构为石某生育一子“石一凯”(小名“牛牛”)的事实,以怀孕、生子、请保姆、付生活费、医药费、学费、买车、装修等为由,陆续骗取石某160余万元。
后来,年逾八旬的石某弥留之际,手写关于林某为自己生育一子的材料,家属随后报警。
2024年5月8日,林某在福建福安市被民警抓获。
2025年4月10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林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罚金二十万元,同时追缴或责令退赔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一审宣判后,林某不服,上诉辩称仅以自己孩子生病冒充石某孩子生病骗了4.5万元,其余钱款均为石某自愿赠与,未虚构怀孕事实。
其辩护人提出,林某与石某系情人关系,部分钱款属民事赠与;2021年2月前石某支付的30万元是因林某怀孕自愿给付,与诈骗无关;后续资金可能是包养费或生活费;林某是否为石某流产事实未查清;石某报案意愿及自书材料真实性存疑,且林某认罪认罚,请求从轻处罚。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查认为,石某弥留之际手写材料、家属帮忙报警,符合法律规定。林某到案后先供认诈骗,后翻供理由反复矛盾:曾称怀石某孩子后在私人诊所流产,与查证事实不符;上诉时称“从未告知石某孩子是他的”,庭审中又改口称确怀石某孩子且石某陪同检查后引产;还辩称钱款因情人关系、裸聊所得,与历次供述不符。
此外,在案微信记录显示,林某多次以“为石某生子辛苦”索钱,还发送“石一凯”的医院预约单,聊天均以石某为孩子父亲为背景,与林某此前供述印证。
法院认为,从常理判断,80岁且重病的石某,在林某回福建后几乎不见面的情况下,不可能因情人或裸聊关系多次支付巨款。
法院认定,涉案钱款均为女子林某虚构老人之子“石一凯”骗取,其上诉理由及辩护人意见均不成立。
最终,上海二中院裁定: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新闻坊微信号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