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检察院
25-12-18 09:10 微博认证: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普法宣传#【腊味商贩的“野味生意”】2024年1月,恩施市公安局接到举报,称伍某长期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警方随即开展调查,并于次月对犯罪嫌疑人伍某家进行搜查,发现伍某家一楼存放了大量野生动物,经现场清点及恩施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认定,共计存放野生动物及制品三千多件,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林麝,以及麂子、果子狸、豪猪等死体二十几只,中华大蟾蜍活体三千多只以及一些野生动物制品。2024年3月,恩施市公安局以伍某、向某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移送恩施市检察院审查逮捕。2024年9月,恩施市检察院依法对涉案人员提起公诉,根据犯罪情节轻重,被告人分别被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等罪名起诉。2025年6月27日,恩施市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000元;被告人伍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其余情节较轻的被告人黄某、崔某、段某等人被判处六个月至十个月,缓刑一年。同时公安机关对扣押在案的野生动物、被告人违法所得的人民币予以追缴。向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恩施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