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法院出具“夫妻感情修复通知书” 律师:属法院自由裁量举措】近日,有网友晒出一份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夫妻情感修复通知书”引发热议。通知书中写道:你们双方的离婚纠纷一案,我院于2025年10月10日立案,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为促进你们夫妻关系良性发展,进一步实现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等改革目标,我院特作出如下通知:
1.珍惜夫妻感情。年轻夫妻常因家庭琐事及生活习惯等问题产生分歧,属于婚姻中的正常现象。婚姻需要双方共同付出,共同经营。当感情出现裂痕、婚姻陷入危机时,应当主动换位思考,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关爱共同努力挽救、勿轻言放弃婚姻和家庭,共同缔造美好未来。
2.互相尊重边界。修复不是妥协,而是互相尊重。双方尊重对方的工作与个人空间,共同维护家庭的和谐与安宁。
为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本院对本次离婚诉请不予准许。从本次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我院不予受理。请双方珍视婚姻关系,积极沟通,用智慧和真爱化解矛盾,用理智和温情解决问题。
该通知书和“离婚冷静期”有何区别和联系?此类通知书,有没有法律约束力?对此,律师认为,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是法定的30天在此期间内任何一方可撤回。而夫妻感情修复通知书适用于诉讼离婚中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形,属于法院的自由裁量举措,与离婚冷静期不同。
对因琐事、情绪矛盾引发的离婚纠纷,能有效促使双方冷静反思,部分案件中当事人会在冷静期内和解,避免离婚,同时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协商留出空间。但是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存在以下情况的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不会出具此类修复通知书,而是直接审查是否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情况,法院调解无效是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的。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 http://t.cn/AXU0UWW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