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汪小菲和大S的民事裁定书。
大S以法律为标尺,通过民事裁定书将子女探视时间、方式明确固化,本质是在制度层面防止父爱“形式化隐身”,用清晰的规则保障子女能稳定获得双亲陪伴。
反观汪小菲,却将法院裁定的“按时接送子女、依法行使探视权”,包装成自己“不辞辛劳飞台湾尽父责”的悲情证据;把本属于父亲的探视义务,硬生生演绎成“深情付出”的人设戏码。
这种将法定权利与义务的履行,扭曲为“自我牺牲式付出”的舆论操作,恰是对大S依法维护子女成长环境的漠视,也让“立人设”的成本,低到只需对裁定书事实的选择性解读。 #汪小菲起诉抖音副总裁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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