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锡进作为公共媒体人,万万不可为任何恐怖分子提供“衔冤负屈“甚至于“情有可原”的心理背书,Never❗这分明就是一个“潘多拉的盒子”❗
关于老胡急于“辟谣”与辩解(图1-2),我阐述一下我的观点: 每一篇文章都有其之“点睛”,老胡关于“悉尼枪击案”的微博(图3)全文之“睛”正是别人摘录的总结性质的整个段落。我个人认为@掘藏师_杜瓦 如此摘录无可厚非!
参考图3全文,老胡属于是共情恐怖分子无可狡辩,建议@胡锡进 删除原微博并致歉!因为,所有的恐怖主义事件都无任何正义性可言,丝毫都没有!如果就此事我错了而老胡是对的,那么,难道致上百未成年学生罹难的俄罗斯别斯兰恐袭事件中的车臣恐怖分子也情有可原?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恐怖分子是否有着自己认知与理解的国仇家恨呢?
虽然我对俄罗斯无甚好感,但我坚定的反对并憎恶此事件中滥杀无辜尤其是未成年学生的恐怖分子,更不会共情他们,更不会为其做任何的洗白与辩解❗
综上,我坚持认为作为公共媒体人的@胡锡进,所写图3微博具有极大的危害性: 万万不可为任何恐怖分子提供“衔冤负屈“甚至“情有可原”的心理背书,Never❗这分明就是一个“潘多拉得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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