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iKim_Themis
25-12-19 09:23 微博认证:娱乐博主

‼️请停止对金起范KEY的造谣、传谣

近期由于KEY相关争议的发酵,失真传言愈演愈烈,甚至出现了KEY陷入了XD/OD争议,以上传言全部都失真,请停止造谣,停止受害者有罪论!
从SM的立场可以得知(p2):
1⃣️没有第一时间表明立场的原因:海外行程
(KEY在争议出现时正在美国巡演,此时粉丝已经订好机酒买好票,场馆也早就订好,等美巡结束进行回应是最好的安排,并非是不敢回应。)
2⃣️KEY并不知道李某🈚医疗执照
(应当接受处理和调查的是:雇佣李某的该江南区医院和无照行医的李某,而不是一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无照行医医生的患者本人。)
3⃣️近期不便前往医院因此在家接受了诊疗
(SM的立场文从头到尾并没有出现近期网络上有关于KEY XD/OD的任何内容,只提到了他接受了诊疗,关于XD/OD的传言实属造谣。)

从KEY的道歉文可以得知(p3):
1⃣️一直以来忽视了身边的关系
2⃣️对自己卷入这样的争议、造成影响而道歉

关于执照和医疗机构外进行诊疗的法条分析,在http://t.cn/AXUKfRCa中已经进行了具体说明,在这里再进行简单说明(p4-p5,机翻见p6-p7),具体的可以查看http://t.cn/AXUKfRCa。
1⃣️关于李某医疗执照的问题:作为普通民众我们,运用朴素的法律观也知道医疗人员应该持证上岗,但是李某无证行医难道应该怪罪于一直得到她诊疗的患者吗?反而是患者由于医院的不合理雇佣以及李某的无证行医,健康没有得到程序上和事实上的保障,作为得到李某诊疗的KEY才是受害者。
2⃣️关于《医疗法》,根据韩国《医疗法》第一条,该法的制定目的是:为医疗工作者提供必要的事项保障,确保民众能够享受到高质量医疗服务的益处。通俗点来讲,该法的约束对象是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人员,该法中出现的强制性规范大多数也是针对于医疗机构和医疗工作者,与患者无关。
3⃣️关于在医疗机构外诊疗:韩国《医疗法》第33条规定,医务人员应当在医疗机构内提供医疗服务。
此处的争议点是:KEY是否应当为获得医疗机构外的诊疗负责?
①首先,如第二条所言,该强制性规范约束的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医务人员】不得在医疗机构外进行诊疗,并不是接受诊疗的人,该条款的目的也是为了让患者获得更有保障的诊疗。
②第33条规定了例外条款,例外条款的第二条指出当患者和其监护人请求提供医疗治疗时,医务人员可以提供医疗机构外的诊疗。
综上所述,KEY作为被诊疗的对象,没有必须在医疗机构诊疗的义务,承担此义务的主体是李某。

从事情发酵至今,有关于该事件的恶意揣测不断,但仔细梳理本事件,或者愿意花时间阅读新闻稿完整版,就会发现KEY是李某无证行医的受害者,作为受害者,由于是公众人物,为此事件产生了影响和争议进行道歉,这不是对他进行恶意揣测和造谣的理由。
感谢阅读到这里,恳请大家不要再因为营销号和别有用心的人误解他。
全文由本人撰写,如有误私信本人进行改正。

发布于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