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讲讲酷刑,心脏不好的退下~
首先是凌迟。凌迟始见于辽代,俗称“千刀万剐”,是我国古代社会中最残酷的刑罚之一。辽国是第一个将凌迟列入刑法的国家,随后的金、元、明、清的法律中都有凌迟这一法律,倒也不是真几千刀,清末有法国士兵拍到是八刀刑。砍了八刀处决
二、车裂
车裂古时称为辕或车辕。《周礼·秋官·条狼氏》中云:“誓驭曰车轘。”前人注解说:“车轘,谓车裂也。”(五马分尸)
可见,早在周代就已实行车裂之刑,俗称五牛分尸或五马分尸,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硬撕裂为五块,所以名为车裂。有时,执行这种刑罚时不用车,而直接用五条牛或马来拉。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历史上的商鞅就是车裂而死,西汉时期的彭越,也是被车裂。古代人们一提及车裂之刑,便谈虎色变,足见在当时是多么残酷的刑罚。
腰斩
这种刑罚在周代已经出现,直到雍正年间才被废除,一开始腰斩是用斧头从人的腰部剁开,一分为二。后来为了更方便的行刑,开始采用铡刀,比如我们常看的包青天里面就有虎头铡,狗头铡。腰斩特别的残忍,因为我们人类的五脏六腑都在上半身,腰部切断后人不会马上死去,要过很长的时间才能断气。提起腰斩,历史上许多名人也都被腰斩,如秦国丞相李斯,西汉时期的晁错,明朝的方孝孺。
刖[yuè]刑,
中国古代刑罚之一,又称剕刑,是古代一种酷刑,通常都是砍去受罚者左脚、右脚。刖刑在夏朝称膑,周朝称刖,秦朝称斩趾。亦有指刖刑是削去膝盖骨(膑骨)使犯人不能站立的说法。刖刑乃隋朝以前的五刑之一,属肉刑;亦有指它是满清十大酷刑之一。 刖刑不同于膑刑。膑刑,指挖去膝盖骨。战国时期著名军事家孙膑正是受此刑而将名字“孙宾”改为“孙膑”。而刖刑指砍去双脚,春秋时和氏璧的发现者卞和即被施以刖刑。
剥皮,
这个词听到就令人毛骨悚然,其残酷程度并不亚于凌迟,这种刑罚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方式里面。但在历史上确实被多次使用过,并见诸史籍记载。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地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脂肪,不好分开。
五刑
所谓俱五刑就是指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合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这个方法与车裂颇为相似,但仍有细微差别。建立汉朝的汉高祖刘邦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戚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强迫她喝下哑药,戚夫人叫不出来了,心肠歹毒的吕后还嫌不够,又叫人用烟把戚夫人的耳朵熏聋,然后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后来吕后传旨让监官带领自己的儿子(汉惠帝刘盈)去看被做成“人彘”后的戚夫人,汉惠帝刘盈因受此惊吓,当场吓得几乎晕倒,不禁失声道:“人彘之事,非人所为,戚夫人随侍先帝有年,如何使她如此惨苦?臣为太后子,终不能治天下!”回宫后大病一场,从此便日夜饮酒作乐,不再涉及朝政,不久便死去。
烹煮
烹煮,本为烹饪方法之一,即将食物放入大锅沸水中煮熟。现多指古代时一种酷刑,即将犯人投入装有沸水、热油的大镬、大鼎中煮或炸以处死的刑罚,也叫烹刑、镬烹、鼎烹等。有个成语叫“请君入瓮”,当时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里有位酷吏叫来俊臣,此人特别喜欢严刑峻法,对不听话的犯人经常用自己所创的酷刑来惩罚他们。方法就是找个大瓮,把人丢进去,随后用火在底部不断加热,随着瓮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如果还不肯招供,结果就会被活活烧死在大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来俊臣在审犯人上特别有天赋,便叫来了来俊臣,来俊臣很得意地将自己的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听完以后,淡淡的说了句:“既如此,那便请君入瓮”,随后来俊臣也被烧死了。根据历史记载,周的始祖西伯被囚禁于羑里的时候,西伯的儿子伯邑考在殷都作人质,为纣王当车夫。纣王把伯邑考放在大锅里“烹为羹”,赐给西伯。西伯不知是人肉羹,就把它吃了。纣王得意地对别人说:“谁说西伯是圣人?他吃了自己儿子的肉羹还不知道呢!”这是古代烹人的最早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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