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去世丈夫与岳父母争50万保险金#】#女子意外去世丈夫与岳父母争遗产# 段先生的妻子韩女士生前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一份寿险,保额50万元,投保时未指定受益人。后韩女士因意外身故,段先生作为配偶与韩女士的父母就该笔身故保险金的归属产生争议。律师表示,该笔保险金因为没有指定受益人,所以应作为韩女士的遗产进行分配。根据保险法第42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人身保险金应当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段先生作为配偶,与韩女士的父母同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那么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 http://t.cn/AXUj8jl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