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平安兴安
25-12-19 14:22 微博认证:兴安县公安局官方微博

2025年12月,兴安公安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孙某有将自己实名认证的微信账号借给他人使用,帮助诈骗团伙完成洗钱的嫌疑。12月18日,孙某主动到城区派出所投案。
事情要从4月的一天说起,当天何某(已另案处理)向孙某借其手机微信用一天,并承诺给孙某“酬劳”。在明知对方会拿自己的手机微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孙某还是把手机微信借给了何某。
第二天,何某将手机归还孙某,并在孙某的微信里留下了650元的“酬劳”。经了解,何某用孙某的微信号共转移涉诈资金4万余元。
目前,孙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