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将二审 拟增加规定对外贸易工作应推进贸易强国建设】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12月22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
12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黄海华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黄海华详细介绍了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的主要修改方向,多项新规聚焦贸易强国建设、便利化提升和制度完善。
黄海华表示,此次修订的核心亮点,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明确对外贸易导向。新增“对外贸易工作应当推进贸易强国建设”“国家维护公平公正的国际经济贸易秩序”等规定,同时鼓励以各种模式开展国际服务贸易,支持贸易促进平台提升功能和服务水平。
二是强化贸易便利化支撑。增加国家促进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国际互认,提升对外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与绿色贸易有关的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支持对外贸易人才队伍建设等规定。
三是完善法律责任。适当调整相关条款中关于罚款的规定,不限定最低罚款数额,方便主管部门结合个案精准适用。
现行对外贸易法于1994年施行,2004年作了全面修订,对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发展对外贸易、扩大对外开放等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对外贸易领域出现新情况新变化,2025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草案共11章80条,重点充实对外贸易工作总体要求、落实改革举措、优化发展环境、补充反制措施。
黄海华表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贸易强国,对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意义重大。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此次修订草案将多项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制度,优化对外贸易发展环境,丰富完善对外贸易斗争法律工具箱。
据介绍,除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外,本次会议还将继续审议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渔业法(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民用航空法(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审议国有资产法、托育服务法、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商标法(修订)等草案;审议关于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解释草案、关于召开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等。(记者:蒋雯丽,摄影:毕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