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商研究 | 有限公司的对外保证责任在公司简易注销后的实务处理研究
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自身作为直接债权人或债务人通常有清楚的认知,但在担任保证人角色,且保证的主债务尚未到期或虽到期但有先诉抗辩权时,一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为公司当下无需对外担责,因此不存在尚未履行的债务,便在保证期间内公司债务未清偿前对公司进行了简易注销。
于是,在公司注销后,公司股东将陷入被债权人起诉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诉讼之中,最后承担可能超过其出资限额的无限连带责任。 http://t.cn/AXUHva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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