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问题困扰了我很久哎,那就是——要不要用自己的利益去还别人的“人情”啊?
就是那种:别人给了你一些恩惠,比如经常顺手给你带带好吃的,给你分享点东西,但是你没有及时请回去,然后在非心甘情愿的情况下,牺牲自己一部分利益去还这个人情,比如帮别人去完成一些不属于你的工作,或者这个人叫你干什么你都不拒绝,用帮TA做事去还那点恩惠。
之前我总是纠结在这种事情里,内耗了我很久,可是今天我突然想明白了哎。
说起来有点不可思议,我是通过我家娃弄丢玩具车的事想通的。
我家老大今天一到家就哭红了眼睛,先是说妈妈对不起,我把带出去的玩具车弄丢了,然后他说了一下事情的经过,并告诉了我嫌疑同学的名字,他希望我找那个孩子的家长问一问。
说实话,刚开始我是有点不好意思去问的,因为这个小朋友的妈妈给我家老大分过好几次零食,我们这样怀疑他,会不会显得很没人情?
如果真的是他带走了(不管有意还是无意),那我们要不要念及吃了人家零食的情分主动放弃这个玩具车呢?
要是这个玩具车是我的,我很可能就放弃了,但是小孩子没有这种思维,他只会哭得稀里哗啦,一心想拿回来。
好吧,没办法,我只能为了小孩坚持追究了。
在追问的过程里,我就这么突然想通了,我为什么要感到不好意思呢?我凭什么不能怀疑、不能去问?你家孩子确实玩了我家的玩具车,所以我们会怀疑很正常吧?但是我们并没有咬定是你们偷的,也没有散布谣言,就只是私下询问一下,得到否认的回答也不会不依不挠。
所以我何必去想别人会不会心里不舒服呢?不舒服又怎样?
我突然又想到一件事。
同事L就跟我吐槽过,说同事Z刚和她共事的时候,对她特别热情,又带奶茶又带零食,吃什么都会给她分一分,跟她聊各种八卦,两个人吃吃聊聊得很开心。
可是慢慢地,同事L开始感到不对劲,她发现Z开始把负责的工作丢给她去做。刚开始,L觉得吃了人家的奶茶什么的,受人恩惠不好意思拒绝,就当还还人情,可是Z却变本加厉,开始当甩手掌柜,本来属于她的工作任务却转移成L不得不做的事,L感到痛苦万分。
听到这事,我对L无比同情,可是讽刺的来了,这个L学到了精髓,再加上本性如此(事后想想,也难怪她跟Z能玩到一块),她后来也这么对我了。
起因是L住在我家隔壁,我有时候会搭她的车一起上下班,她也表现得很大方,会经常从家里带一些菜、零食、水果来吃,同时分享给我。后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会把属于她的工作任务派发给我,比如工作群通知要完成什么,她会直接私信我:这个怎么做?我不会,你来做。
刚开始,我心里挺不舒服的,可是想到我几乎不买奶茶和零食去上班的地方吃,所以也一直没机会还人家人情,而且我也总白搭人家的车……
……唉,吃人嘴短,拿人手软,要不然就做了吧。
结果这种事有一就会有二,有二就会有三,“还”得越多,要拒绝就更难了,这样的事情直到我停止搭她的顺风车才渐渐停止。
其实现在理性地想,我根本不缺奶茶喝,也不缺那点吃的。我没有主动向她要过,都是她主动分享给我。她没给我的时候我本来就不带这些来工作的场合吃,况且我上班也不缺车坐,没有非搭不可的地步,何必通过帮她工作去还人情呢?
所以我想通了,以后别人主动给我“恩惠”,愿给我我就收,但是想用这个让我在其他方面还就算了。你觉得不爽可以别给,我也没求你。
这种思维是不是也可以带进合伙投资里,人情归人情,利益归利益,公事就应该公办,一切按照协议和合同来,别用人情换利益,变不了钱的。
当人家跟你讲情分不谈利益的时候,很可能是想剥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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