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超人阿宝 25-12-20 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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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芬是2023年开始举报阿宝赞赏纳税问题,事后税务部门找了阿宝三次。

第一次是2023年,税务部门刚接到举报,找阿宝了解情况。

对此阿宝非常配合,首先痛痛快快承认自己有打赏收入。讲了之前和专业人员以及税务热线沟通结果,认为目前税法体系内,自媒体文章赞赏收入属于自愿小额赠予,目前税法体系对自媒体文章赞赏这种新生事物没有纳税依据。

阿宝表示:希望国家尽快就自媒体赞赏纳税行为出台明确规定,因为我也觉得这东西不纳税不合适。

这次见面主要是沟通,税务部门没有给出任何意见结论,没有告诉我自媒体文章赞赏需要缴税以及如何缴税。

第二次,就是2024年12月份了。

这次,西城税务七所领导告诉我,上级通知他们,赞赏收入按照劳务所得缴税,而且应当付滞纳金。让我去把这些年的税补了。

我对这个结果有些不太理解。觉得将文章赞赏定为劳务所得不合适,因为和劳务所得的定义和细目对不上。我提出,是不是应该按照偶然所得缴税更合适?而且,咱研究了一年才出结果,这滞纳金不合适吧?

领导表示,滞纳金这事儿没办法。因为收税需要使用电子系统,而只要在系统上补报上几年度个税,系统就会强制生成滞纳金。

就我提出的文章赞赏是不是劳务所得问题,领导建议我当面打税务热线电话,并教了我如何手机录音。

结果有点尴尬,因为税务热线明确说这不是劳务所得。录音附后面。

电话是当领导长面打的,手机是免提的,录音功能是领导帮我打开的。

对这个结果,领导明显缺乏思想准备。他说你的意见我们会向上反映,再进一步研究。

这次约谈后,领导给举报人艾芬回了电话,大体意思是我们研究过了,这东西应该缴税,但是对方又提了些异议,我们还在继续处理。

这就艾芬公布的所谓阿宝抗拒缴税的录音。

然后,又是一年过去了。

今年,也就是2025年10月,西城税务七所再次打电话,说上级反复研究后,确定了,文章赞赏就是按照劳务所得缴税,您赶紧去申报补交吧。

到这一步,算是事情有了最后结论。阿宝没有二话,痛痛快快按照要求,以劳务所得去申报补交了个税,以及历年滞纳金。

税所同志认真核实了相关数据,确定没有遗漏。

就在这时候,我得到消息,沈阳那边的朋友也接到了当地税务系统处理决定:自媒体文章赞赏属于个人自愿小额赠予,不用纳税。

我把这事儿和七所领导说了。

领导说我再和上级汇报。

过了几天,领导回电话,说国家税务总局已经责令沈阳那边纠正了。

领导明确告诉我:你这不属于偷税漏税。偷税漏税我们要罚款的,你申报补交就可以了。

事情经过就是这个样子,感谢税务系统同志这些年的努力。

至此,自媒体文章赞赏收入如何纳税问题,也算是有了最终定论。

不出意外的话,阿宝应该是自媒体平台文章赞赏收入纳税第一人。

在阿宝看来,通过这件事推动赞赏纳税的制度建设,让网络大V依法纳税,支持国家建设,是好事。

依法纳税光荣,希望所有网络大V,都主动去申报缴纳这些年的赞赏税。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