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 25-12-20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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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13年男子当庭称自己才是受害者#】#女子被家暴13年男方坚称是家庭矛盾# 结婚14年,39岁的商文娟遭受了长达13年的家庭暴力。拳打脚踢之外,她还曾被丈夫罗某用枕头捂至意识模糊。她的手臂、腿部和腹部留有多处伤痕。即便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暴力仍未停止。

“他心情不好就会找理由动手,孩子成绩不好也打,车出了事故,责任在他也打,甚至打后安个罪名,说五年前某一天他和他妈说话,我插嘴了。”商文娟说,长期家暴使她出现严重应激反应,导致小便失禁。

2024年,她向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以涉嫌虐待罪追究罗某刑事责任。12月15日,该案在恩施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商文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庭审持续约六个半小时。面对多份音视频资料、伤情鉴定等证据,罗某及其代理律师仍坚持认为属于家庭矛盾纠纷,法院未当庭宣判。

庭审中,罗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虐待罪成为争议焦点。罗某称,相关施暴视频系其被商文娟“逼到临界点”时的行为。他承认打了商文娟,但认为已受到相应惩罚。他称,自己才是受害者,长期遭受女方经济控制和社交隔离。

对此,商文娟说,自己从未限制罗某消费或社交,所谓“社交隔离”,是罗某与多名女网友、女同事暧昧后的主动承诺。她向@中国新闻周刊 提供的一份由罗某签字按手印的保证书写道,他曾下载交友软件,“聊了20多位女性,言辞露骨,充满色情……和xx聊天超过同事界线,语言轻浮放荡。”罗某承诺,如再犯聊天记录授权商文娟交给监督部门。

商文娟的代理律师、北京中定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安明向@中国新闻周刊 表示,家庭暴力造成轻微伤的,可能构成虐待罪;若造成轻伤及以上,则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本案中,商文娟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相关行为并不限于身体暴力,还包括持续性的精神暴力,如辱骂、威胁等。其长期遭受家暴的事实,有轻微伤鉴定、多次报警记录、家暴告诫书及人身安全保护令等证据予以佐证。

杨安明指出,庭审中被告方对上述证据不予认可,反复强调双方曾协商和解。但从事实看,每次和解后又是新一轮的暴力。有关部门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要求介入调解并关注被家暴者身心健康,是依法履责,“不能因为当时进行了调解,就对家暴行为不予认定,反而证明了反复调解后暴力仍持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