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家事律师张丽珍 25-12-20 10:46
微博认证: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资深离婚律师 微博新知博主 法律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律师说法##离婚律师##婚姻家事律师#

朋友刷到这个法条,表示很诧异。尤其是“双方均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这句话,她尤其不理解。

她的原话是:什么意思?谁会结个婚连自己名字都不能用了吗?[笑cry][笑cry][笑cry]

我来解释一下。因为姓名是个人社会身份的标志,这项权利,保障了人不会因为结婚就丧失独立人格。不会像旧社会一样,结婚后就要冠夫姓,成为其他人的附属品。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