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男生性侵杀人不存在年龄豁免# 云南曲靖14岁男生蒋某某性侵杀人案引发热议,网传“未成年人犯罪可年龄豁免”的说法被法律明确否定。据悉,今年7月,蒋某某在送同班15岁女生方某涵回家途中,意图性侵遭反抗后,扼勒其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案发现场距女生家仅40米。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强奸等重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被害人代理律师明确表示,蒋某某作案时年满14周岁,其行为已纳入法定追责范围,不存在“年龄豁免”情形。目前该案已由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提起公诉,将于2026年1月开庭审理。
法律虽对未成年人犯罪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但绝非纵容。此案再次明确,年龄绝非恶性犯罪的“免罚金牌”,司法机关会结合犯罪情节、残忍程度综合量刑,既坚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也以法律威严守护生命安全与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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