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雅妈妈发声#:代理律师已经当庭向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紫雅妈妈称已提起抗诉#今天(12月20日),成都27岁女子家中遇害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梁某滢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庭审结束后,紫雅母亲接受采访称,“今天,我的代理律师已经当庭向检察机关提起抗诉”。
12月20日下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说明:本案中梁某滢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严惩。案发时梁某滢处于精神疾病不全缓解期,对其行为缺乏适当的估计和预见,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根据《刑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故法院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体现了对故意剥夺他人生命恶性犯罪的依法严惩。#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被告一审死缓#@上海电视台案件聚焦 http://t.cn/AXUEp5o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