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向何处去 25-12-20 18:29

【前情概要】

上海海关监察室正处级干部、原副主任w某在关联案件笔录中说拿了某律师88万元现金未还,举报人就此事向上海海关举报一年有余未处理、某律师多次拒绝监察室调查、监察室认真走过场无权采取强制措施亦不移送jw处理,故只能网络举报。目前上海海关依然无动于衷。

【新的事实】

今天举出新的证据:

1、根据w某在关联民事案件庭审中描述的某律师案发时的身份是“开金融公司的”,他提供的某律师当时办公地址与某律师公开履历中密切联系的公司办公地址一致。

2、经查询该公司企业信用报告,该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财税、企业咨询,非外贸企业、非对外贸易经营者。

但该公司却于2011年取得海关注册登记,登记类型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根据当时有效的《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登记条件必须包含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以及企业章程。

然而该公司历年来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包括外贸进出口业务。

3、一个财税企业咨询公司如何在2011年取得了与自身经营范围不符的海关注册登记?这不正常。

4、w某副主任在与举报人“明借实骗”期间,曾暗示举报人自己有“红酒生意”,待回款后就能还钱。据此,举报人不得不怀疑:w某副主任早就变相通过某律师从事海关监管的进出口业务,且利用了作为上海海关纪检监察干部的职务之便。

5、对于举报人的上述怀疑,上海海关现任一把手主任z某,早前却在电话中告知“(海关注册登记)这可能只是收货人,我们发现近两年该公司有收货记录”。注意看,他回避了这个注册登记并非“近两年”,而是14年前就有。

6、既然近两年有进口收货人记录,其注册登记是14年前办的,说明他们的业务一直持续、长期存在;但作为调查人员的z主任只说来这两年的事,不符合常理。因为,如果这两年有进口需要,完全可以这两年办理登记,不至于十几年前就要办理登记。

7、该公司既然不是外贸进出口企业,这种登记又是怎么办出来的?要知道当时办理这种登记,有个必备材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该公司显然不具备。这就不正常了,但如果是w副主任利用职务之便,那就很简单了。

8、这个律师愿意为这个人做这样的伪证,他们之间一定有牢固的利益联系。这个现象可能就是一个非常合理的解释。

9、相信上海海关监察室能看到该公司全部海关数据。为何只说“近两年”的事呢?如果并非外贸企业,当初办理登记如何通过审查的?通过登记后进口了什么货物?有无异常?

请上海海关给公众一个交代吧。#网络举报[超话]##上海海关##上海海关监察室副主任# @西门大妈 @海关发布 @上海海关12360服务热线 @财新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一财经 @澎湃新闻 @迟夙生律师 @新华社 @今日头条 @CCTV今日说法 @邓学平律师 @微博智搜

图1-2,海关信用公司平台查询信息;
图3,与涉嫌行贿w某副主任的某律师关联公司登记经营范围;
图4、来自于上海海关监察室一把手z主任的所谓“查实情况”,与图1-2平台查询信息完全不符;
图5-6,2011年时当时海关注册登记要求(该法规章已废止);
图7,关联民事案件庭审笔录,w某副主任声称拿了该律师88万承认没有还;
图8-9,上海海关监察室接到举报该律师涉嫌行贿w某副主任后,不得不调查但告知“该律师拒绝调查”,于是不再查、引发举报人不得不网络举报的来龙去脉。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