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妞儿跟我说,班里总有一个人招惹她,没事就推她一下或者打她一下。要是告诉老师,对方又不承认。
大妞儿听了就说:“那你揍他呀!”
二妞儿说:“我打完他之后,他又继续打我,怎么办?我打他一下,他打我一下,这样就没完没了了。”
我听到她们的对话,对二妞儿说: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是错误的。别人打你一下,你就打他一下,这是一种错误的行为。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他打你一下,你就要打他十下。
因为你根本没招惹他,他打你那一下,本就不是你应得的。你还他那一下,是他本来就应得的。而且你只还他一下,并不会让他住手,只会让他变本加厉地欺负你。
所以你应该以十倍百倍的力量还击他。他打你一下,你就要打他十下,第一下是他应得的,剩下的九下,是为了讨回你的委屈。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公平。
如果你害怕他还手,那你就一直不停打,打到他没有办法还手为止。李小龙说过,只要你还感觉恐惧,那就要不停地进攻。这是唯一正确的处理方法。
打完之后一定要告诉老师,跟老师说你没招惹他,是他先动手打你,你不得已才还的手。
然后回到家告诉家长,我会去找他,我要让他知道什么叫做麻烦。如果他的父母讲道理,那一切都还好说。
如果他的父母不讲道理,我自然会安排不讲道理的人去上门问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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