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过着节,怎么又刷到这么让人窒息的新闻!#医生被控强奸两未成年女孩案再审#
这起案件的核心矛盾,不是究竟“判几年”那么简单,而是法律规定、判决结果与现实伤害之间的层层错位
先看法律底线。
刘某赟是当地卫生院医生,通过网络结识来某某和廖某某时,前者13岁、后者12岁——均未满14周岁。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与14周岁以下幼女发生性行为,不论是否自愿,一律以强奸罪论处,且必须从重处罚。
这是法律为未成年人划定的刚性红线,没有模糊空间。
再看判决的争议焦点。
一审法院认定刘某赟构成强奸罪,判处8年有期徒刑;
二审却改判6年,理由是“未使用暴力威胁、未造成严重后果”。
但事实是,来某某被诊断出处女膜陈旧性裂伤,另一名女孩出现抑郁自残行为,最终被迫转学。
最高法早已明确,对幼女身心健康造成伤害即属于“严重后果”,应依法从重。那么,两个孩子的身体创伤与心理崩溃,究竟为何被排除在“严重后果”之外?这是整个案件最核心的逻辑疑点。
还有再审程序的启动。
普通刑事案件二审终审后,申诉成功率极低,基本没有再审。
但刘某赟的父亲曾任蓝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正是他以辩护人身份坚持申诉,才让这起本已尘埃落定的案件重新开庭。
司法程序的公正性,恰恰体现在“人人平等”,而当当事人的家属拥有过往司法系统领导的身份与人脉,程序的顺畅是否会偏离常规?这正是公众质疑“特权干预”的根源。
量刑与赔偿的反差,又进一步放大了这种不公感。
同类案件中,有人因隔空猥亵10名儿童被判13年,而刘某赟作为医生,利用职业身份带来的信任,与两名幼女发生4次性关系,二审仅判6年,完全背离了“从重处罚”的立法精神。
赔偿方面,来某某因事件出现自杀倾向,需要长期心理治疗,索赔215.2万元却仅获赔286.24元的医疗费和交通费——这笔钱连一次完整的心理疏导都无法覆盖,何谈弥补孩子的创伤?
案件背后,更暴露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多重漏洞。
两名孩子均通过社交软件结识刘某赟,平台的年龄核验机制形同虚设,未能拦截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不当接触;
从多次见面到案发,学校和家属始终未察觉异常,本应发挥预警作用的强制报告制度完全失效。
这些本应是孩子“防护盾”的机制集体缺位,才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最高法反复强调,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司法裁判必须守住底线。
大家会关注再审结果,本质上是在等待三个答案:法律为幼女划定的保护红线,是否会因任何理由松动?
司法程序的公正,是否会被特权背景侵蚀?
那些为保护未成年人设立的法律条文、社会机制,到底是能落地的防护网,还是停留在纸面上的空话?
这起案件已超越个案本身,成为检验司法公正与社会保护力度的试金石。
大家希望再审判决能给两个孩子公道,也给所有人一个答案:法律的底线,到底能不能守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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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河南
